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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和工运方针,确定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,指导全县工会工作,依照法律和章程,组织和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的“维护、建设、参与、教育”等各项社会职能,贯彻执行上级工会和本级工会
代表大会的决议,开展工会各项业务工作,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,
及时向县委、政府反映职工的生活、思想状况,并提出意见和建议,参与制定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政策和制度,指导全县各级工会自身建设的改革,监督检查《中国工会章程》、《工会法》、《河南省工会条例》及《劳动法》的贯彻执行,研究制定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,同有关部门协商推荐系统工会主席人选,负责全县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,协助县政府做好县级以上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及管理工作,做好市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状(章)推荐评选工作,做好工会经费的管理、审查工作,研究工会企事业发展规划,承担县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有关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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